安徽省检察院强化检务督察工作成效明显 配备GPS定位系统

正义网安徽2月12日电(记者 吴贻伙)近年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一直把检务督察作为督促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检察纪律、确保检令畅通的重要举措,真督实察不留情面,狠抓整改不留死角,规范执法不留余力,仅2011年安徽省检察院就组织开展了3次全省范围的集中督察工作,共对63个检察院进行了检务督察,发现和整改各级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大小问题134个,有力地促进了安徽各项检察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党组“发力”督察  健全机制规范  

  一是省院领导亲自督察,力度到位、震动强烈。安徽省检察院近年来建立了党组成员集中调研暨督察制度,院领导至少一年两次集中深入基层院开展调研和实时督察。调研、督察之前,崔伟检察长等省院领导明确要求不打招呼,不明确具体时间,确保督察效果的真实性。通过此举,省院领导掌握了大量基层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队伍纪律作风情况的“原生态”素材,为省院党组了解实情、把握实际、科学决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崔伟检察长等省院领导当场给予严肃的批评、纠正,在全省检察机关带来极大震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督察工作机制健全、体制规范,保障有力、开展有序。早在2008年9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就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重点是“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检务督察工作的对象和主要事项,二是明确检务督察委员会和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的设置方式,三是明确了检务督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四是明确了检务督察工作的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权力。通过制定“四个明确”的实施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系统构建起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的基本框架和工作机制。在各级院领导高度重视和督察部门的大力组织实施下,检务督察工作在江淮大地之间的129个检察院风风火火地开展起来。与此同时,各级院高度重视检务督察的人财物保障工作,省院带头,基本做到人、车、器材、督察专项经费足额到位,有力保证了检务督察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检务督察部门苦练内功,切实提高内部监督的水平。“打铁先需自身硬”,安徽省院督察人员注意打牢基本功。首先是深入学习高检院《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督察暗访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督察、依纪督察;其次是重点加强对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基础性执法规范的全面学习和准确把握,力求精通业务、执法公正;第三是突出加大对诸如监视居住、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以及接受纪委移送案件衔接环节等司法实践中极少数执法理念不端正的执法单位易发“香蕉球”、爱打“擦边球”等关键程序相关规定的学习、把握,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围绕中心抓督察  突出业务抓队伍   

  一是切实加强对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确保检令畅通。2011年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高检部署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督察,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健康开展。省院首先组成三个督察组对机关21个处室、80名检察人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督察,对个别学习不够深入、结合自身工作不够紧密的处室,以及对专项检查活动了解不多、掌握不够的个人,切实加以整改。其次对48个市县区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其中发现有一个区院未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认定这是对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不贯彻落实的失职行为,经党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点名通报批评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院检察长,责成其向省院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要求该区院严格按照高检部署和省院要求进行补课。此举在全省检察机关带来强烈震动,对各级院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令畅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是切实加强对执法规范化情况的督察,提升执法公信力。2011年10月份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规范化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集中归纳为“三个不规范” 一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制作不规范。或是询问笔录缺少讯问地点记载,或是询问笔录无询问人和记录人签字。二是扣押冻结款物不规范。督察发现个别检察院推迟上交扣押冻结款物,以此来作为向地方财政争取经费的讨价还价条件。三是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如同步录音录像密封盘上无讯问人、录制人签字,或首次密封时间未填等等。对此我们在全省通报,逐案点名,要求纠正。全省各级检察院对照检查、认真整改,绝大多数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如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督察发现的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方面问题的整改力度,全年共返还案件当事人款1008.5万元,涉案单位款905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对自侦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督察,确保办案安全。自侦办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威严和司法形象造成巨大损害。对此,安徽省院高度重视,督察部门及时与反贪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安全大督察专项活动。对16个市院、32个基层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督察,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确保了办案无安全事故。一是深入查找和整改办案工作区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察组发现个别院办案工作区讯问室门锁能反锁、温度湿度显示器有突出的金属锐角责成所在院领导立即纠正、现场整改。二是深入查找和整改办案工作区管理不够严格、使用不够规范方面的问题。对发现少数院法警力量不足、未做到“检警分离”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被督察院通报情况,督促其按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整改。三是深入查找和整改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制作方面存在问题。督察组逐卷查阅了103件自侦案件的办案卷宗,发现有3个案件未制定安全预案,4件案件存在安全预案格式化的问题,对涉及的6个检察院,当场责成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反贪(渎)局长、案件承办人深刻检查、改正错误。对整个办案安全大督察中发现存在较大办案安全隐患的一个市院、两个县区院,由省院纪检组负责人对相关院检察长进行诫勉谈话。通过这些强有力的举措,发现了隐患,整改了问题,确保了安全。 

  真督实察报实情   标本兼治管长远 

  一是坚持暗访为主、明察为辅,确保督察结果客观真实。去年夏天8月一个赤日炎炎的下午,一位操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出现在凤台县检察院的控申接待室,“激烈举报”该县招商引资中的问题,要求检察长亲自接待。未到五分钟,该院检察长出现在接待室。接着,省院其余督察人员出现。原来,这位“激烈举报”的年轻人正是省院督查办的暗访人员。通过 “便服暗访”等举措开展督察,使省院督查办了解到了检察工作的真实情况和检察队伍的实际风貌。仅去年就通过暗访发现控申接待、公诉出庭等方面问题30余个,绝大多数得到现场纠正或及时整改。 

  二是注重运用科技+督察的执法执纪内部监督新模式,向科技要“督察力”。警车和公车的管理是检察机关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安徽省检察院针对车辆管理上的一些薄弱环节,为公务用车配备了GPS定位系统,同时,由督查办加强对车辆的实时督察,突破了以往检务督察受人员、时间、地点的限制,随时随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一键敲下,全院警车和公用车辆使用历史记录和运行、停放状况一目了然。不少市院也运用GPS等科技手段管理、督察警车使用情况,成效明显。安徽省检察机关的这一经验作法被高检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去年第25期全文转发。 

  三是多措并举狠抓整改,既治标、更注重治本。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在严肃通报、对照检查、整改纠正、追究责任、纪律处理的基础上,安徽省院更注重深刻剖析问题多发的深层次原因,注重通过内部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来破解难题、化解顽症。如对近年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多次督察中发现的违规在宾馆和招待所等非办案场所办案、办案缺少安全预案、同步录音录像手续不全、以及扣押冻结款物不规范等问题,深刻剖析,积极借鉴法律监督的一些成熟作法,出台了《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察办法》,实施近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对自侦部门查办的309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察(省院监察3件),对发现有执法办案不规范等问题的11个责任院,分别作出现场督察整改、全省通报批评、责令向省院书面检查以及对违纪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办案部门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在去年10月份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座谈会上,安徽省院作了题为《积极创新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监察的实践与成效》的大会发言,受到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一些兄弟省市院的同志在会上就要求安徽省院会后给他们寄去该办法供借鉴。安徽省检察机关去年反贪案件的人均立案数0.1846,居全国第二;没有无罪判决,居全国第一。自侦工作整体上呈现出“总数上升、质量提升、办案安全、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办案部门努力的结果,但检务督察部门强化督察,查纠整改,树立良好执法导向,对推进自侦部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也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