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拒付尾款一对男女骗走4辆
- 发布日期: 2012-01-11
- 生成日期: 2022/6/1
- 发 布 人: 卫通达
- 信息来源: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珏 实习生 陈玲艳)一对男女到某公司按揭买车,支付首付款提到货车后,拆除GPS让公司无法追踪货车,随后便恶意拒绝支付尾款。这对男女用这样的方式骗得4辆货车,涉案144余万元。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这对男女已被双双判刑。
据了解,孙某(女)和王某(男)今年都是34岁,四川邛崃人。2010年春节期间,孙某、王某与另外3人(另案处理)共谋后准备以按揭购买货车的方式来实施诈骗。2010年5月16日,孙某找来同伙,与南岸区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购买了一辆29万余元的重型货车,他们在支付了17.3万元首付款,并签订欠款协议后,将货车开走。孙某等人随即把车内的GPS定位系统拆除,将货车开回四川。就这样,孙某和王某等人在两个月时间里,就骗走了4辆重型或特种货车。
不久,该汽车运输公司发现通过GPS无法查找到货车,而孙某等人没来还尾款,电话也联系不上。报案发现孙某等人买车时提交的身份证都是伪造的后,公司这才明白上当受骗。南岸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相继将孙某和王某等人抓获。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孙某和王某均犯合同诈骗罪,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王某由于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整理:洪麓丰
据了解,孙某(女)和王某(男)今年都是34岁,四川邛崃人。2010年春节期间,孙某、王某与另外3人(另案处理)共谋后准备以按揭购买货车的方式来实施诈骗。2010年5月16日,孙某找来同伙,与南岸区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购买了一辆29万余元的重型货车,他们在支付了17.3万元首付款,并签订欠款协议后,将货车开走。孙某等人随即把车内的GPS定位系统拆除,将货车开回四川。就这样,孙某和王某等人在两个月时间里,就骗走了4辆重型或特种货车。
不久,该汽车运输公司发现通过GPS无法查找到货车,而孙某等人没来还尾款,电话也联系不上。报案发现孙某等人买车时提交的身份证都是伪造的后,公司这才明白上当受骗。南岸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相继将孙某和王某等人抓获。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孙某和王某均犯合同诈骗罪,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万元;王某由于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