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不装GPS将通不过年审
- 发布日期: 2011-12-20
- 生成日期: 2022/6/1
- 发 布 人: 卫通达
- 信息来源: 东莞时报
各营运车辆的车主留意了,2011年度客运车辆审验工作开始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通知称,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东莞市籍客运车辆,在《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限前2个月内需要进行年度审验。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省际班车、市际班车、客运包车、临时客运车、跨镇公共汽车、城巴、小巴等车辆的审验工作;各镇(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负责镇内公共汽车、毗邻镇公共汽车的审验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有关规定,所有客运车辆(包括镇内公共汽车、毗邻镇公共汽车)必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带有卫星定位功能汽车行驶记录仪(GPS),并接入市交通运输局监控平台,否则,车辆审验将不予通过。
此外,客运车辆必须符合车容车貌相关规定,同一企业车辆车身不得有多个企业标识。车辆审验期间审验机构应对车辆车容车貌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审验不予通过。
客车的审验流程为:企业提交车辆审验所需资料到客运管理科,申请办理车辆审验。客运管理科按《东莞市2011年度客运车辆审验记录表》的内容,对车辆进行审验。审验合格的,在记录表中加注意见,并在IC卡《道路运输证》录入当年审验记录信息,交还企业,即完成审验;审验为“整改”的,在记录表中注明不合格的内容,连同审验资料一起退回给企业,企业须及时作出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申请复审。
整理:洪麓丰